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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21-08-11 浏览

近日,石家庄市司法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下发《石家庄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方案》提出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司法所,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石家庄市将积极承办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案件,请求赔偿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案件,请求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案件;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均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即时受理即时审查指派,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石家庄市将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号,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有计划地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司法鉴定指引等服务。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对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同时,石家庄市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为推进这一工作开展,石家庄市司法局将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宣传月。同时,创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每个县结合法治乡村建设,设立2个乡镇、4个村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